打击虚假诉讼 | 兄妹捏造275万债权债务关系,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秩序获刑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通过采用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据等方式,虚构不存在的民事纠纷或诉权。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经济和司法秩序。兰溪法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诚信诉讼良好氛围。
来看看虚假诉讼的案例↓
胡某芳与胡某钧是亲兄妹。2013年,胡某芳一边为他人担保500万元的借款,一边又打起“小九九”,盘算着如何才能规避自己的担保责任?
为了逃避承担保证责任,胡某芳与哥哥胡某钧恶意串通捏造借款,分两次制造人民币95万和180万的银行流水,并以胡某芳名下的一别墅进行抵押。同时,兄妹俩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隐瞒双方兄妹关系、虚构事实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债权文书》,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
2019年5月,胡某钧又以之前捏造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抵押登记手续向兰溪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对抵押登记的别墅享有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双方当事人明知有假,却相互“配合”在法庭上展开一场辩论。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了裁判文书。
之后胡某钧又以民事判决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接收到胡某芳为他人担保案件的其他债权人张某等人的异议,经调查发现胡某芳、胡某钧的原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并移送公安。
意识到严重后果,兄妹俩如实供述为了逃避承担保证责任,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损害其他债权人权益的行为。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审民事判决胡某钧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并对其罚款五万元。
胡某芳的别墅如期进行司法拍卖,债权人张某等人获得拍卖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
法院判决胡某芳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说法
现实中,亲属之间的借款虽较为常见,但因特殊关系,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较大。本案胡某芳与胡某钧之间,本身确实有30万元债权债务,但事后已全部归还。胡某芳为逃避担保责任,守住自己的“不动产”,连同其兄长,费尽心机,虚构完整的证据链,包括银行转账、借条、房产抵押登记等,以合法的外衣骗取公证处的“公证债权文书”,转身又以“公证债权文书”“不动产抵押登记”向法院起诉确认债权及优先受偿权,其操作手段欺骗性高、隐蔽性强。胡某芳原以为自己能“玩转”法律,但终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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